尊敬的客户:
根据监管要求及金融行业相关估值指引的有关规定,我司前期已发布了《关于调整中邮理财理财产品所投资基金估值方法的公告》,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充分披露产品信息,我司对存量封闭式和邮银财富·鸿锦惠民储备金1号(产品代码:2201ET0001)、邮银财富·鸿锦惠民储备金2号(产品代码:2201ET0002)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产品估值中基金估值相关条款更新进行公告披露。
投资基金公司的基金产品按以下原则估值:
1.非上市基金
境内非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估值日未披露净值,以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
境内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如与基金管理人披露不一致的,以基金管理人实际披露为准。
2.交易所上市基金
ETF基金、境内上市定期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境内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以上基金或按所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披露的估值方式进行估值。
境内上市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份额净值,则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万份(百份)收益,则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百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如与基金管理人披露不一致的,以基金管理人实际披露为准。
如遇所投资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无交易等特殊情况,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估值:以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的,若所投资基金与理财产品估值频率一致但未公布或未能及时获取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以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以所投资基金的收盘价估值的,若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果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果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间发生分红除权、折算或拆分,应根据基金份额净值或收盘价、单位基金份额分红金额、折算拆分比例、持仓份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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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与投诉热线:95580。
特此公告。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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