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单分期,又称为“任意分”,指持卡人申请将已出账单中的消费金额转为分期付款的业务。
“账单分期”业务特色
(1) 分期档期有6档,最长的档期长达36个月
(2) 分期申请的门槛低,“账单分期”只需已出账单的消费金额大于等于300元即可申请
(3) 分期利息分期收取,无需在申请分期时一次缴纳,减轻了首期还款的压力
(4) 每期只收取分期本金总额0.18%-0.85%的利息,近似年化利率(单利)3.24-18.25%(分期利率以申请时为准,年化利率会根据申请期数不同有所变化,以标准利率为例,近似年化利率参见下表)
期数 | 3期 | 6期 | 12期 | 18期 | 24期 | 36期 |
每月分期利率 | 0.6% | 0.6% | 0.6% | 0.6% | 0.6% | 0.6% |
近似年化利率(单利) | 10.77% | 12.24% | 13.03% | 13.23% | 13.27% | 13.17% |
注:1.客户根据资质享受分期利率优惠
2. 近似年化利率(单利)是年化内含报酬率,并非是分期利息除以分期金额的比例,实际分期利息收取情况以申请时页面显示为准。
内含报酬率是资金流入现值总额等于资金流出现值总额时的折现率。
计算公式:
n为分期期数,由此计算得出的IRR即为年化利率(单利)。
账单分期申请方式
(1)申请人条件:个人卡主卡持卡人
(2)申请范围:已出账单中的消费金额
(3)申请时间:账单日次日至到期还款日20点前
(4)起点金额:已出账单的消费金额大于等于300元
(5)申请渠道:致电信用卡客服热线40088-95580或通过邮储银行信用卡APP、手机银行、上行短信、微信银行等均可申请办理
(6)撤销分期:在账单分期成功申请后,且在账单分期当日入账之前可以撤销
账单分期常见问题
1.我可以针对上期已出账单中的部分金额申请分期吗?
答:可以的。您可申请将已出账单余额中消费交易的部分金额转为分期,申请账单分期起点金额为已出账单的消费金额大于等于300元,最高不超过账单余额;已计入最低还款额的非消费金额不能办理。
2.我申请了一笔账单分期,申请后发觉可以一次性支付,可以撤销这笔分期申请吗?
答:可以的,在申请账单分期当日入账之前,您可向邮储银行提出分期付款撤销,如果撤销成功,账单日不再进行分期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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