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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介绍

国债作为一种安全的投资产品,属国家信用,利率稳定,收益免税,且变现灵活。

我行于1999年成为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2008年成为储蓄国债(电子式)承销团成员,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和指导下,我行积极开展国债销售工作,建立了先进的国债销售系统,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国债购买、兑付等服务,多年获得了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肯定,先后取得了1999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排名第10名、2001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排名第6名、2002年度、2003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凭证式国债承销团先进承销机构、2017年度中债优秀成员储蓄国债(电子式)优秀机构奖、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中债优秀成员储蓄国债(电子式)优秀机构奖等多项荣誉。

储蓄国债业务介绍

“我行储蓄国债业务包括储蓄国债(凭证式)和储蓄国债(电子式),均仅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储蓄国债(电子式)

1、销售渠道:营业网点柜台、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2、发行对象:仅面向个人客户;

3、营业时间:8:30-16:30,发行期如遇节假日照常发售;

4、付息方式:目前均为定期付息,一年付息一次,付息日与起息日对年对年对日;

5、认购:仅可在发行期内进行认购,投资者首次认购前需开立储蓄国债托管账户,认购成功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确认书》;

6、购买上限:单账户单券种上限500万元(财政部规定);

7、起息日:均为购买券种的发行期首日;

8、提兑:在发行期内不可提兑,在存续期内可提兑(业务禁止日除外),提兑利息计算为扣除利息天数方式,以每只券种的发行文件内容为准;

9、到期:到期日前一日日终到期资金自动到账,无需办理任何操作;

10、业务禁止日:指在某券种的业务禁止日内,该券种不得办理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冻结、解冻结、质押等操作。目前业务禁止日为7个法定工作日;

储蓄国债(凭证式)

1、销售渠道:营业网点柜台;

2、发行对象:仅面向个人客户;

3、营业时间:8:30-17:00,发行期如遇节假日照常发售;

4、付息方式: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认购:仅可在发行期内进行认购,认购成功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

6、购买上限:上限开放(如当期发行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发行文件执行);

7、提兑:在发行期内可提兑,发行期最后一天不可提兑,在存续期内可提兑,提兑利息计算为分档利率计息方式,以每只券种的发行文件内容为准;

8、起息日:为投资者的购买交易日;

9、到期:到期日前一日日终到期资金存入客户账户内,客户可前往我行任一开办储蓄国债业务的网点办理“收单”交易后提取资金;

10、其他:在产品公告日至发行结束日内发生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则券种的票面利率于于调整日同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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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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