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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开放式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公告

2022-05-17

尊敬的投资者:

为贯彻落实《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 “《流动性新规》”)等监管要求,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理财产品实际运作情况,我司拟根据《流动性新规》等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条款的约定,对管理的部分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进行统一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流动性新规》修订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拟投资市场/资产流动性风险评估条款、流动性风险、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投资比例限制、暂停申购/赎回情形、暂停估值情形、摆动定价情形、信息披露相关条款、巨额赎

回等相关条款。

二、根据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版本统一管理的需要,对部分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及其测算依据、投资者条款、名词定义等相关条款进行统一调整。

三、其他表述的调整请以管理人更新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本为准。以上调整涉及的具体产品清单详见本公告附件 1,本次调整将于2022 年 5 月 10 日(含)生效。

光大理财作为产品管理人,将始终恪尽职守、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秉承专业保障产品稳健运作,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的价值回报。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光大理财的支持!特此公告。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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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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