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个人服务 > 投资理财 > 理财 > 业务(产品)公告 > 更多公告

“财富月月升”人民币理财产品要素调整公告

2020-12-14

尊敬的投资者:

为落实资管新规系列监管要求,根据我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我行将对 “财富月月升”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0800099C91,以下简称月月升)进行转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2020年121817:00至2020年12月20日15:30

二、调整详情:

(一)产品运作模式:原产品运作模式为开放式预期收益率型,调整后产品运作模式为开放式净值型。自121900:00起,无预期收益率,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7天通知存款利率+【1.85%】。

(二)收益分配方式:由原来的现金分红调整为红利再投资。

客户在月月升转型前持有期间产生的收益将于1218日日终结算,并于1218日系统日终后结转为产品份额;121900:00起产生的收益每日自动结转为产品份额。

(三)产品交易时间和申赎规则变更如下:

产品调整后,每个开放日可提交申购及赎回申请。每个开放日0:00-15:30 提交的申购及赎回申请在该开放日当天受理;每个开放日15:30-24:00 提交的申购及赎回申请,视同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产品调整后,客户申购资金实时扣款,申购份额于申购确认日实时确认。申购的理财产品份额自申购确认之日(含当日)起,享有产品的收益分配权益。客户赎回份额折算为赎回金额,赎回金额实时到账,赎回份额在赎回确认日前一日的收益将在赎回确认日系统处理完成之后结转为客户持有份额。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自赎回确认之日(含当日)起,不再享有产品的收益分配权益。

(四)产品相关费用:

 产品调整后,产品托管费和销售手续费保持不变,固定管理费根据持有期限的不同进行分档收取,持有期限满35天(含)赎回时,固定管理费率为0.20%;持有期限不满35天赎回时,固定管理费率为2.20%。2020年12月19—2021年6月18日为产品推广期,推广期内固定管理费率为0.05%。如产品管理人取消或延长产品推广期,将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披露。

(五)投资范围:

产品调整后,产品将100%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境内市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一是现金及活期存款、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二是国债、地方政府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商业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等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类资产;三是同业存款等其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债权类资产。产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投资于存款类资产及其他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

(六)产品风险评级、购买起点

产品调整后,产品风险评级与购买起点未发生变化。风险等级为PR2级。个人客户首次购买起点为5万元,首次购买后追加购买的起点为100元

三、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人如不接受上述调整,可由本人持有效实名证件及结算账户,于2020年1218之前,前往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机构投资者需经办人携带本行要求相关材料到开户网点办理),或通过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企业网银等电子渠道赎回本产品;未于2020年1218提交本产品的赎回申请,则视为对相关调整无异议且同意在调整后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四、调整后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财富月月升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将于2020年1219日生效。具体产品信息请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psbc.com/)披露的产品说明书。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或拨打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0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14


手机银行下载

手机银行APP下载

微信公众号

邮储银行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确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