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9
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银保监会《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20号)的相关规定,更好的提供投资者服务,优化投资者体验,本公司发行的中邮理财财富月月升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0800099C91)、中邮理财邮银财富·理财宝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1801LB0001)、中邮理财邮银财富·零钱宝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2001LQ0001)计划于2022年12月24日起对产品风险等级、申赎规则、申购起点金额、业绩比较基准、客户持有金额上限、赎回规定、强制赎回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其他投资要求及代销理财产品协议书等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调整时间:2022年12月23日15:30至2022年12月25日17:30
二、主要调整的产品要素
(一)风险等级
财富月月升产品,风险等级由“PR2”调整为“PR1”。
(二)申赎规则
调整后,财富月月升、邮银财富·理财宝、邮银财富·零钱宝产品申赎规则如下。
1.申购/赎回开放日。自2022年12月25日17:30起,每个工作日为本产品开放日,每个开放日为本产品申购/赎回开放日,每个申购/赎回开放日可提交申购/赎回申请,每个非开放日可提交预约申购/赎回申请。
2.申购/赎回受理日。每个申购/赎回开放日0:00-15:30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受理日为申购/赎回当日;每个申购/赎回开放日15:30-24:00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受理日为下一个工作日;每个非开放日提交的预约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受理日为下一个工作日。
3.申购/赎回确认日。客户申购、赎回受理日后第1个工作日确认客户申购、赎回是否成功。
4.赎回资金到账日(普通赎回)。产品赎回受理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
5.若产品提供快速赎回服务的,快速赎回具体安排以您与代销机构签署的相关快速赎回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三)申购起点金额
调整后,财富月月升、邮银财富·理财宝、邮银财富·零钱宝产品申购起点金额如下。
1.财富月月升
个人客户0.01元,以0.01元的整数倍递增;公司客户0.01元,以0.01元的整数倍递增;同业客户0.01元,以0.01元的整数倍递增。
2.邮银财富·理财宝
个人客户0.01元,以0.01元的整数倍递增;公司客户0.01元,以0.01元的整数倍递增;同业客户0.01元,以0.01元的整数倍递增。
3.邮银财富·零钱宝
个人客户0.01元,以0.01元的整数倍递增。
(四)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后,财富月月升、邮银财富·理财宝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7天通知存款利率。
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计划,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兼顾客户的流动性和收益需求,杠杆率不超过120%。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示例:以产品100%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杠杆率110%为例,业绩比较基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7天通知存款利率,结合产品投资策略,扣除本理财产品相关费用测算得出。(产品示例仅供参考,具体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投资策略、投资范围及限制详见产品说明书。)
业绩比较基准是本机构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五)客户持有金额上限
调整后,邮银财富·理财宝、邮银财富·零钱宝产品客户持有金额上限如下。
1.邮银财富·理财宝
单个个人客户持有金额上限为1亿元,单个公司客户持有金额上限为10亿元,单个同业客户持有金额上限为5亿元。
2.邮银财富·零钱宝
单个个人客户持有金额上限为1亿元。
(六)赎回规定
调整后,财富月月升、邮银财富·理财宝、邮银财富·零钱宝产品取消原累计赎回上限要求。
1.财富月月升及邮银财富·理财宝
取消“每个开放日的0:00-9:00及15:30-24:00期间,单个个人客户累计赎回上限为5万份”规定。
2.邮银财富·零钱宝
取消“每个非开放期,单个客户累计赎回上限为1万份,产品累计赎回上限为1亿份”规定。
(七)强制赎回费
调整后,财富月月升、邮银财富·理财宝、邮银财富·零钱宝产品强制赎回费要求如下。
本产品存续期内,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强制赎回费,除: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产品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本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产品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投资者申请赎回份额超过本产品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本产品财产。产品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本产品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2.本产品前10名投资者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本产品总份额50%的,当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本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产品管理人应当对投资者超过本产品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
当出现以上场景之一时,强制赎回费用将从投资者赎回款中扣除。
(八)投资范围
调整后,财富月月升、邮银财富·理财宝、邮银财富·零钱宝产品投资范围如下。
本产品募集资金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4.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5.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本产品拟投资的资产均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达到可投资标准。本产品的具体投资情况将通过定期报告进行信息披露。
(九)投资比例
调整后,财富月月升、邮银财富·理财宝、邮银财富·零钱宝产品投资比例如下。
本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类别 | 投资比例 |
固定收益类资产 | 不低于80% |
(十)投资限制
调整后,财富月月升、邮银财富·理财宝、邮银财富·零钱宝产品不得投资的金融工具限制范围、投资集中度规定、资产流动性管理资产比例、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和平均剩余存续期限等限制要求详见更新后的产品销售文件。
(十一)其他投资要求
调整后,财富月月升、邮银财富·理财宝、邮银财富·零钱宝产品“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及“关联交易”等其他投资要求详见更新后的产品销售文件。
三、调整后,财富月月升、邮银财富·理财宝销售文件中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销理财产品协议书》将更新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机构理财产品协议书》,邮银财富·零钱宝销售文件中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版本也将同步更新。
四、因系统升级,财富月月升、邮银财富·理财宝、邮银财富·零钱宝产品自2022年12月23日15:30起暂停申购、赎回交易,2022年12月25日17:30起恢复正常交易。
五、本公告未全部列举或引用具体变更条款的全部内容,详细产品信息详见调整后的产品销售文件,新的产品销售文件的启用日期为2022年12月24日,您可以登录邮储银行网站(www.psbc.com)、网银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或相关营业网点等查看调整后的产品销售文件。
若您不同意上述调整,您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2月19日)起至实施调整前(2022年12月23日)之间的产品开放日提交赎回申请,您的赎回金额将实时到账。若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赎回本产品,则视为对相关调整无异议且同意在调整后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后续赎回到账时效按照调整后的规则执行。中邮理财作为本产品的管理人,将始终恪尽职守,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己任。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中邮理财正在热销的其他理财产品。
详情可咨询邮储银行营业网点,或致电邮储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与投诉热线:95580。
特此公告。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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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