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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三款开放式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公告

2020-05-27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保护客户权益,加强产品信息披露,对月月升、鑫鑫向荣、鑫鑫向荣B款理财产品说明书部分调整如下:

1.明晰电子和柜面渠道业务受理时间和计息规则的表述。

为进一步明晰业务受理时间和计息规则,在产品说明书中增加业务受理时间和计息规则的表述。

客户业务受理时间详细规则见下表:

渠道

受理时间

计息说明

柜面渠道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申购时,当日起息。赎回当日不计息

电子渠道

周一至周五

8:00-17:00

申购时,当日起息。赎回当日不计息

周日至周四

17:00-0:00

申购时,次日起息。赎回当日不计息

周一至周五

0:00-8:00

申购时,当日起息。赎回时,当日以及前一日均不计息

2.增加费用调整相关信息的说明

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费用调整权利和义务,具体表述如下:

“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国家政策规定以及市场情况,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公告或通过与投资人约定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后,对本理财产品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客户对此无异议且同意上述调整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若客户不同意上述调整,可在上述调整生效前于赎回期内赎回所持理财产品份额。若客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赎回本产品,则视为对相关调整无异议且同意在调整后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3.明确客户信息保密相关内容

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邮储银行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具体表述如下:

“邮储银行就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非经客户事先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要求、管理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的除外。客户在此同意并授权,邮储银行可根据监管要求,为理财产品登记等需要,向登记部门或监管机构提供客户相关信息。”

4.删除月月升产品说明书中有关产品期限的原表述。

原产品说明书中“本产品期限10年,产品到期时,银行有权根据产品规模决定延长产品期限。”月月升为开放式产品,结合产品运行现状,计划进行展期,原表述已不再适用。

我行将于2020年6月1日起启用新版 “月月升”、“鑫鑫向荣”和 “鑫鑫向荣B款”产品说明书,具体详见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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