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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开通代销非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9-11-15

为解决基金投资者赎回到账慢的痛点,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自2019年11月13日起开通代销非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具体如下。

一、业务简介

非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销售渠道购买并持有的非货币基金份额,为实现基金份额快速到账,按照邮储银行制定的业务规则,在赎回时与邮储银行签署服务协议,T日通过邮储银行申请将其所持有的非货币基金份额进行“快速赎回”,邮储银行将在基金公司确认日(一般为T+1)先行垫付赎回款项,并收取快速赎回手续费(业务推广期免费,以收费公告为准),T+N日基金公司划付资金后用投资者赎回款项归还垫付资金。

二、 业务规则

1. 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需与邮储银行签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

2. 业务办理渠道与办理时间:只支持电子渠道(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办理时间为每个自然日的0:00-24:00(即7×24小时)。

3. 快速赎回申请一旦提交,只可在当天15:00前撤销。

三、 服务费用

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申请非货币快速赎回服务,暂无需向邮储银行支付手续费,如有调整邮储银行将另行公告。

四、办理流程

登录手机银行,在“投资理财-基金业务-我的基金”中选择持有的非货币基金,点击“赎回”,输入赎回份额,快速到账标志选择“快速” ,勾选协议,点击确定,输入交易密码即可赎回成功。

登录个人网银,在“投资理财-基金业务-我的基金”中选择持有的非货币基金,点击“赎回”,输入赎回份额,到账时间选项选择“快速赎回” ,勾选协议,点击“下一步”,输入短信验证码后点击确定,即可赎回成功。

五、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邮储银行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服务协议以及业务规则。

2. 投资者可通过邮储银行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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