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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22年第2号)

2022-02-14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2023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3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2022 年 2 月 15 日 收益累计期间 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 日收益 (即投 资者日 收益逐 日 累 加 ), 投 资 者 日 收 益 =投 资 者 当 日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10000* 当日每万份基金份 额收益 (保留 到分,即 保留两 位 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17 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 南方 基金管 理股份 有限 公司登 记在册 的本 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 收益支 付方 式默认 为收益 再投 资方式 , 投资者 收 益 结转的 基金份 额将 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 直 接 计 入 其 基 金账户,2022 年 2 月 17 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 务总局 《关于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有 关 税收问 题 的 通 知 》(财 税 字[2002]128 号 ),对 投 资 者 (包 括个人和机构 投资 者)从基 金分配 中取 得的收 入,暂不 征 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2年2月15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在部分销售机构可能会显示为按日支付模式,且当日收益可在两个工作日后赎回。不论销售机构如何显示,本基金实际当日收益需在每月月中集中支付后方能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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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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