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个人服务 > 投资理财 > 基金 > 基金产品公告

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2-01-12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5060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7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 12 月 31 日 截止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262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02,786,721.1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40,557,344.2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2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易基科创”,扩位证券简称为“易方达科创板”。 (2)根据《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若每年6月、12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收盘后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1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年 1 月 17 日 除息日 2022年 1 月 18 日(场内) 2022年 1 月 17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年 1 月 21 日(场内) 2022年 1 月 19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按 2022 年 1 月 17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 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将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 销售机构, 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8 日开始计算。 2022 年 1 月 19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 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不征收 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本次向场内、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2年1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其中场内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2年1月20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2022年1月21日领取场内现金红利。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7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4)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权益登记日在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已经确认并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 (5)咨询办法 ①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 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手机银行下载

手机银行APP下载

微信公众号

邮储银行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确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