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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2021-10-13

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761号文批准,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及代码: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混合A,013270;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混合C,013271;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1年9月8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12月7日。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1年10月22日,自2021年10月25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1年10月22日。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5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若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各类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利息)合计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并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根据基金发售公告,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的最短持有期,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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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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