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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旗下部分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1-08-27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模板XBRL第5号〈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要求,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了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于2021年8月2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9688)咨询。 基金列表如下: 1、长安宏观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4、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长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长安泓源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长安鑫旺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长安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长安裕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长安裕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长安泓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7、长安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长安鑫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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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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