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调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1-06-23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招商招金宝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 年6月
25日起降低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文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刘辉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3196412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青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3196412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与税收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
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上述基金的相关费率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本基金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本
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21 年6月25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
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