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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1-06-22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场内简称:银华消费) 基金主代码 16181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 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6月7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2.049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78,466,374.6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2.049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1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 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6月24日 除息日 2021年6月25日(场内) 2021年6月24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6月29日(场内) 2021年6月28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以2021年6月2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相应基金份 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21年6月28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 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 2)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额,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基金份额,则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者红利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1年6月24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应于2021年6月28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4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6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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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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