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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金公司的定期定额投资单笔最低限额的公告

2021-06-12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公司”)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公告,汇丰晋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6月28日起调整汇丰 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金公司的定期定额投资单笔最低限额。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1578 2 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1579 二、 调整内容 自2021年6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中金公司定期定额投资汇丰晋信核心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时,定期定额投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金公司的定期定额 投资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 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具体交易规则请遵循中金公司的规则执行。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PUBLIC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910 1166 五、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 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 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 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 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2日 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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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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