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个人服务 > 投资理财 > 基金 > 基金产品公告

关于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1-06-1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协商,同花顺基金自2021年6月11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战略精选混合”,基金代码:A类003044、C类003045,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1年6月11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基金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可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100元,无级差。   相关业务办理时间与具体流程以同花顺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同花顺基金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手机银行下载

手机银行APP下载

微信公众号

邮储银行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确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