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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05-17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协商一致,自2021年5月18日起,新增腾安基金的投顾平台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开户、申购、赎回、定投业务 1 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5 开通 2 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3 开通 3 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74 开通 4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2060 开通 5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318 开通 6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2192 开通 7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1196 开通 备注: 1.自2020年4月3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千元以上(不含1千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千元(不含1千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自2020年7月1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自2020年12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4.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具体业务规则及业务办理流程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网址:www.txfund.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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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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