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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原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2021-03-12

  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其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ETF联接A”,基金代码“16022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简称“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ETF联接C”,基金代码“010210”)由原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份额于2021年3月4日(含)起终止办理场内赎回、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确权专用账户”)上,仍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下简称“投资者”)需根据本指引对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且本基金开通相关业务后,此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办理场外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   一、确权对象   截至2021年3月3日交易时间结束后,仍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份额的持有人。   二、确权时间   2021年3月12日(含)起,投资者可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办理基金确权申请(本基金分红期间除外,即R日至R+1工作日除外,其中R日为本基金权益登记日)。   三、确权受理机构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联系人:辛怡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700   网址:www.gtfund.com   邮箱:service@gtfund.com   四、确权流程   投资者申请确权必须先到可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具体见本指引“五、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名单”)办理开户,若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无需再办理开户手续。投资者用于办理开户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需与原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保持一致。若上述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不一致,投资者需在申请确权前,通过相应销售机构修改信息,待信息一致后方可申请确权。具体开户程序及材料以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一)投资者向受理机构提交确权申请资料:   1、个人投资者: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复印件(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   2)中登公司基金账户注册成功确认单;   3)原场内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4)填妥的确权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须本人签名);   5)为办理确权所需的其他资料。   2、机构投资者:   1)加盖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的有效证件复印件(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本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人章);   3)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复印件;   4)原场内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5)中登公司基金账户注册成功确认单;   6)填妥的确权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为办理确权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提交的确权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场内份额登记信息,为投资者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办理确权。确权成功后,基金持有人原持有的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其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上。基金管理人收到投资者申请资料,即认为此申请是投资者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据此为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确权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投资者身份不能被核实,则不予确认。   (三)受理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登记机构将于收到完整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于T+4工作日起到办理确权所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所在销售机构,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确权确认结果查询,成功确权的基金份额可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   (四)自本基金场内份额转登记至基金管理人开立的确权专用账户起,投资者在未确权前,若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未确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分红后所得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确权专用账户,直到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五、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名单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对本指引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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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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