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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1-03-02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03月02日起,本公司增加营口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营口银行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申购、赎回 是否开通定投 是否开通转换 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1548 是 是 是 天弘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A类:001594 是 是 是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1631 是 是 是 天弘安康颐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420009 是 是 是 注: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营口银行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营口银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8-96178 网站:www.bankofyk.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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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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