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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新兴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1-02-02

农银汇理新兴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2月2日 重要提示 1、农银汇理新兴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 请已于2020年11月17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124号文批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自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5日,通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 资的境外法人。 5、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办 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网点和各代销机 构下属代销网点。 6、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将于开户申请日后的第二日对投资人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 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7、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认购金额不设级差。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8、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即不得撤销。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 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2月2日登载在本公司网站(www.abc-ca.com) 上的《农银汇理新兴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本公 司网站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有关代销机构的代销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代销机 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2、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895599、021- 61095599)和当地代销机构业务咨询电话。对位于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 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直销中心电话 (021-61095610),垂询认购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14、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 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 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由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24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分别通过《中国证券报》和基金 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abc-ca.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它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本公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新兴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代码 010815 3、基金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6、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关注新兴消费主题的投资机会,力争为投资者 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7、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发行的股票)、 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 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 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 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兴消费主题相关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基金管理人需向托管人提供新 兴消费主题相关证券名单。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8、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它投资人。 9、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发售价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10、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部分或本公司网站。 (2)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其中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申购代销机构,不参与本基 金的认购。 代销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部分。 11、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 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5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面 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同时公开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 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 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 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 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 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12、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费率 M<50万 1.2% 50万≤M<100万 0.8% 100万≤M<500万 0.6% M≥500万 1000元/笔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认购份额将依据基金投资者认购时所缴纳的认购金额(加计认购金额 在募集期所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扣除认购费用后除以基金 份额初始面值确定。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 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农银汇理新兴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 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1.2%)=4,940.71元 认购费用=5,000-4,940.71=59.29元 认购份额=(4,940.71+2)/1.00=4,942.71份 即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农银汇理新兴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利 息为2元,可得到4,942.71份基金份额。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 1、代销网点以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 认购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个人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50,000元(含认购费),机构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500,000元(含 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是,如本基金 单一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 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 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 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直销中心开户与认购程序 1、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公开发售期间每日9:00-16:00(开户业务办理至每日 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营业)。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开立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本 公司直销中心接受办理基金账户的开立申请。 (3)已在我公司直销中心成功开立了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如还拟通过其他 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须先在该代销机构处开立交易账户。 (4)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可以办理认购申请。 (5)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开立的直销清算账 户。 (6)在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活期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 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结算账户。 (7)请有意在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 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abcca.com)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 要求的格式一致。 (8)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2、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 1)投资者可以到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 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2)选择在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3)个人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 证、军队文职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经本人签名的投资者权益须知; 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 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银行卡 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4)机构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并 提供以下材料: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原件; 关于印鉴的指定文件及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 授权委托书原件;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签名;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资者权益须知。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 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 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5)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 日)后第二个工作日到 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确认手续。 注:在办理开户时,投资者须填写风险测评问卷,帮助投资者了解自己的风 险承受能力。(个人使用个人版开户风险测评问卷,机构使用机构版开户风险测 评问卷) (2)缴款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直销清算 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34923000400070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1202929025804819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 行营业部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2)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 销中心开户时分配的交易账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 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投资者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 括汇款人和备注栏内容; 4)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3)认购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②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④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注:在办理交易时,投资者另须填写风险测评问卷,帮助投资者了解所购 买的基金类型是否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合。(个人使用个人版交易风险测评问 卷,机构使用机构版交易风险测评问卷) 3)注意事项 ①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 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但 投资者应重新提交认购申请。 ②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i.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ii.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iii.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iv.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v.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四)代销机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必须事先在代销机构开立资金 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均可 接受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注册(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5日9:00-16:00(含周六、 周日),具体时间以中国农业银行规定为准。 (2)个人投资者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②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④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 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中国农业银行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3、通过其它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本基金其它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详见各代销机构的业务流程规则。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验资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放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投资人认购 资金利息的计算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折合成基金份额, 登记在投资者名下。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募集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过程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自募集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基金的验资与合同的生效 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符合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十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自获得证监会的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本基金募集失败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 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 还基金认购者。 (八)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法定代表人:许金超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307号 设立日期:2008年3月18日 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网址:www.abc-ca.com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697856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3、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电 话:021-61095610 传 真:021-61095422 联系人:叶冰沁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 网址: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客服电话:010-68857221 网址:http://www.psbc.com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http://www.gf.com.cn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飙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533 传真:0991-58014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2-85022313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层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客服电话:(020)95396 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21-60819988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866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707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6656-8888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龚俊涛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 栋20C-1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029 传真:021-54967032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37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25-83389999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超 电话:021-5450998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费超超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fund.10jqka.com.cn 2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电话:021-36696312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4层1座401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电话:010-89187635 客服电话: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27)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客服电话:95357 网站:http://www.18.cn 2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邮编:200335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2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李瑞真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3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0619607 联系人:李唯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3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3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F 客服电话:4008-909-998 联系人: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网址:www.jnlc.com 3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传真:0755-86013399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网站:www.tenganxinxi.com 其它代销机构名称及其信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 4、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法定代表人:许金超 电话: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联系人:丁煜琼 5、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号楼1405室(邮政编码: 200120)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联系人:刘佳 电话:021-51150398 6、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曾顺福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联系人:汪芳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侯雯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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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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