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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1-01-22

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4008894888   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4008894888   公司网站:www.cifm.com   重要提示   1、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20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2021年2月22日到2021年3月5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   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募集期内的最高募集规模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募集规模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部分确认为无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7、募集币种:   人民币。   8、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9、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发售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   10、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   11、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1、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2、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票A:011236”;“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票C:011237”   2、基金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发售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   5、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资产轮动、产业策略与经济周期相联系的规律,挖掘经济周期波动中强势行业中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力求在景气的多空变化中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超额收益。   6、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股票期权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7、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11转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shzq.com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闫峻(代行)   客服热线:95525   网址:www.ebscn.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或4008888001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户咨询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sd.citics.com   (1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户服务热线: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1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1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峰   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2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2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2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27层2716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电话:010-65215588   客服热线:400-021-8850   公司网站:www.harvestwm.cn   (2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2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热线: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2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网站:www.dwjq.com.cn   (2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3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3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3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3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3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3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客服电话:400-618-0707   公司网站:www.hongdianfund.com   (3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3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站:www.xincai.com   (3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3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F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4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4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7层(电梯楼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站:danjuanapp.com   (4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服电话:95055-4   公司网站:www.baiying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9、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2021年2月22日到2021年3月5日止。对于具体的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变化予以适当缩短。   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后,本基金可以宣布成立;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0、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A类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区间 费率 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1.2% 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含),500 万元以下 0.8% 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含) 每笔人民币1,000元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3)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有效认购金额折算的基金份额加上申请认购总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利息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利息折算份额不收认购手续费,也不受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   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或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举例如下:   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1.2%,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1.2%)/(1+1.2%)=118.58   净认购金额=10,000-118.58=9881.42   认购份额=(9881.42+10)/1.00=9891.42份   11、为了促进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与投资人利益一致,基金管理人鼓励其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认购费优惠。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机构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2、最低认购限额: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认购申请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和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可以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卡,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指定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8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业务申请)(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交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交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a.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b.交通银行借记卡;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d.与交通银行签订的《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交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a.银行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c.交通银行基金交易卡。   (3)交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人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人,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票A:011236”;“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票C:011237”   (三)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指定银行收款账户证明   ◇印鉴卡   ◇《账户开户申请表》   ◇《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专业投资者资格证明材料(如需)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港澳台人士及外籍人士投资资格证明材料(如需),包括境内居住证明和收入证明。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四)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1)开户时间:电子交易系统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业务,基金交易日17:00之后提交的开户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认购时间:电子交易系统在基金发售时段内24小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接受个人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基金交易日17:00之后提交的认购申请于下一交易日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网上开户及认购程序参见网站相关说明。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T日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认购基金。   (3)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4)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查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及指定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8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发售日每天17:00后及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客户的认购申请。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金融机构资格证明复印件(如需);   (3)《产品类开户信息补充收集表》及相关产品备案/批复材料(如需);   (4)《账户开户/销户申请表》;   (5)《账户类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   (6)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7)法人、账户类经办人、账单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8)《印鉴卡》;   (9)《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投资者填写);   (10)《普通/专业投资者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1)《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2)《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如需);   (13)《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相关受益所有人证明材料;   (14)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材料(如需)。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如需);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216089238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5、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代销机构请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8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票A:011236”;“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票C:011237”   (三)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约定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层   法定代表人:陈兵   总经理:王大智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网址:www.cifm.com   (二)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邮政编码: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邮政编码:200336)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81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87]40号文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注册资本:742.63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公司网址:www.cifm.com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5楼(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4008894888   传真:(021)68881190   公司网址:www.cifm.com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9层1925室(100034)   电话:010-58369199   传真:010-58369138   2、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发售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第8条“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周�t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t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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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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