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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金积存业务服务协议(2022年版)》与废止《客户须知》的公告

2022-07-21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满足个人客户黄金投资及资产配置需求进一步保障个人客户权益,我行发布最新贵金属业务服务协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金积存业务服务协议2022年版PSBC〔2022ZH01006,以下简称《协议》),同时废止个人客户贵金属业务《客户须知》PSBC〔2020ZH01009,以下简称《须知》)。以下内容请您知悉:

一、协议中明确可办理黄金积存业务的个人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须为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保守型、谨慎型的个人客户不可办理黄金积存业务。

二、协议中将主动积存交易的起点由1000元下调为500元。

三、《协议》将于2022年7月28日(周四)正式启用,原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金积存业务服务协议》(PSBC〔2021〕ZH01023)同时废止。

四、《须知》将于2022年7月28日(周四)正式停用,相关内容已涵盖在《产品购买协议》(PSBC〔2021〕ZH0102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金积存业务服务协议(2022年版)》(PSBC〔2022〕ZH01006)等合同文本中。

如有任何疑问请详询当地网点理财经理,或拨打我行咨询及投诉服务电话95580。感谢您对我行贵金属业务的大力支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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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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