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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业务进行相关调整的公告

2021-05-17

尊敬的客户:

近期贵金属市场风险逐步加大,为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客户权益,我行对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上金所)贵金属业务服务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5月21日收盘清算时起,我行代理上金所贵金属业务将仅支持通过北京、上海、山东招远、深圳的上金所金库办理提货业务,其余金库所在地分行将不再提供代理上金所贵金属业务提货服务。具体金库信息为:

1、工行北京分行(仓库代码1001),北京市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B座。

2、中行上海分行(仓库代码2002),上海市中山东一路23号。

3、中行招远支行(仓库代码2008),山东省招远市府前路78号。

4、 农行深圳分行(仓库代码4003),深圳市深南东路5008号。

二、自2021年5月21日收盘清算时起,我行代理贵金属业务的Au(T+D)、Au(T+N1)、Au(T+N2)、mAu(T+D)合约持仓上限由多空各1000千克调整为100千克,Ag(T+D)合约持仓上限由多空各20000千克调整为10000千克。持仓重量超过我行持仓上限的客户将无法进行新开仓交易,平仓交易将不受影响。

三、自2021年5月21日收盘清算时起,我行将调整代理贵金属业务各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的保证金比例,Au(T+D)、mAu(T+D)、Au(T+N1)、Au(T+N2)的保证金比例将调整为25%,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35%。本次调整后,除出现极端市场行情或上金所特殊公告外,我行各合约保证金比例将不再跟随上金所保证金比例的变化而调整。

四、自2021年6月17日收盘清算时起,对于近36个月无持仓、无委托成功的代理金合约交易且2021年6月16日代理金账户无余额的客户,我行将陆续解除其与我行的代理上金所贵金属业务的委托关系,并且停止提供该业务的全部服务。

考虑到贵金属市场风险较高,我行未来将针对代理贵金属业务进一步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建议您合理控制仓位,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与支持!如有问题,请咨询我行客服与投诉电话95580。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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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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