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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行就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业务终止与外部投资服务机构合作的公告

2021-01-26

尊敬的客户

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剧烈,个人贵金属交易类业务的投资交易风险较高。为有效管理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贵金属业务风险,自2021年1月15日起,我行终止与外部投资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部机构”)咨询类业务合作,包括外部机构向我行个人和法人客户提供的贵金属市场投资基本知识、开户及业务办理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黄金交易所规章制度的介绍、贵金属资讯、业务咨询及市场研究报告等。

此次与我行终止合作的外部机构有:山东金控(上海)贵金属投资有限公司、辽宁金银销售中心、深圳市黄金资讯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华茂黄金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千石(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粤宝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仟家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合作终止后,我行就外部机构的任何业务指导和市场观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您知悉并做好风险防控与资金准备,合理控制持仓规模,理性投资。如有疑问,请通过我行客服电话95580详询。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

特此通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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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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