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021-11-12
《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增加:
八、 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
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
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B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
金份额
本基金A 类、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 类
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
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
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七、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投资者选取前端费用方式认购的,前端费用类别下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投资人的认购
投资者选取后端费用方式认购的,后端费用类别下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投资人的认购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1、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投资人选择前端费用模式申购的,其申购份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即交纳前端申购费用,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净申购金额=申购金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
(2)投资人选择后端费用模式申购的,其申购份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投资者选择申购B类基金份额,即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3)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 “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1)如果投资者在认/申购本基金时选择A类基金份额,即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赎回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的
购(或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或申购费用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2)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费用 = 赎回份额 × 最小值(认购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 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购费用-赎回费用 (2)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选择B类基金份额,即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赎回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费用 = 赎回份额 × 最小值(认购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 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购费用-赎回费用
(3)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 = 赎回份额 × 最小值(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3)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选择B类基金份额,即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赎回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 = 赎回份额 × 最小值(申购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日B类基金份额净值)× 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
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
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
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重复刊登暂停公告四次以后,可每隔一个月重复刊登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重复刊登暂停公告四次以后,可每隔一个月重复刊登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率;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 A/B类或C类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当某一类基金份额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错误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电子确认。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