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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1-08-11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销 售(深圳)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腾安基金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代销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同日起,中加基金在腾安基金开通旗 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销基金产品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 业务,并在上述基金开放期交易时间内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等 业务。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中加聚优一年混合 A 类:011433 C 类:011434 中加 1-5 年国开债指数 012039 二、基金定投业务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下述基金的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 10 元。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中加 1-5 年国开债指数 012039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 网址:http://www.txfund.com 2、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 本公司网站:http://www.bobbns.com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与代理销售机构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具体申购 及定投业务规则、代理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 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 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 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 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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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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