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个人服务 > 投资理财 > 国债 > 国债产品公告

2013年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售公告

2013-09-30

邮储银行将于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节假日正常发行),发行2013年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我行基本代销额度比例为11.3%,其中,3年期年利率为5.00%,我行基本代销额度为18.984亿元;5年期年利率为5.41%,我行基本代销额度为12.656亿元。

两期国债仅向个人投资者发售,已办理理财类业务签约的个人投资者可前往我行开办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的网点进行认购。两期国债均为2013年10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第九期和第十期分别于2016年10月10日和2018年10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两期国债办理提前兑取时,按照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即:从2013年10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十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我行将于到期日/付息日将国债到期本息拨付至投资者指定邮储个人结算账户,转入账户的本息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手机银行下载

手机银行APP下载

微信公众号

邮储银行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确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