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客户:
为维护客户权益及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将对所有已发行并存续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相关协议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更新内容
1.修订产品概述中认、申购期客户应计利息的表述,同时调整产品到期清算的表述:(1)产品认、申购期间,对于中邮理财销售的产品,认购期和申购期内投资者认、申购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认购资金计息截止日为产品成立日(不含),申购资金计息截止日为申购确认日(不含)。利息不计入投资者投资本金,投资者利息将在季度结息后进行分配,并以现金形式划入到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对于非中邮理财销售的产品,认购期和申购期内投资者认、申购资金是否计付利息以销售服务机构为准。(2)产品到期时,产品到期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产生的利息(如有)归投资者所有。
2.修订产品资产的清算相关表述,产品到期时优先将投资者应得资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产品到期投资者应得资金=(到期日投资者持有产品总份额或某类份额的产品份额÷到期日产品总份额或该类份额的总份额)×产品清算后扣除清算费用、税款及债务的剩余资产或产品清算后该类份额扣除清算费用、税款及债务的剩余资产;到期日产品单位净值仅做参考,不作为投资者应得资金的计算依据,投资者应得资金的计算具体以上述公式为准。产品到期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产生的利息(如有)归投资者所有。如产品兑付后发生归属于投资者的资金回款等情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产品到期时投资者持仓份额比例兑付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3.修订私募产品关于投资冷静期的表述,投资冷静期自销售文件签字确认后起算。
4.修订产品估值中关于债券、股票、衍生品资产估值方法的相关表述,未实际调整估值方法,对客户未有实质性影响。
具体更新内容详见更新后产品说明书及相关协议,其他产品信息请以产品说明书所载为准。
二、其他说明
自2026年5月27日(含当日)起,本公司发行管理的产品认购、申购及到期处理,均以本公告约定为准。本公司将于2026年5月27日后进行产品说明书及相关协议更新,其中对已发行并存续的封闭式产品,调整内容以本公告为准,产品说明书不再另行修订;对已发行并存续的开放式产品,调整内容及其他信息以产品说明书及相关协议所载为准。您可以登录中邮理财官网、代销机构官网、网上销售平台、营业网点或约定的方式等信息披露渠道查看调整后的说明书及相关协议。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中邮理财正在热销的其他理财产品。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代销机构相关联络方式。
特此公告。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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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