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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押式回购

2020-11-03

业务介绍:

质押式回购是指正回购方在将票据出质给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票据的融资行为。

1.正回购方指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出质票据、融入资金的一方。

2.逆回购方指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接受出质票据、融出资金的一方。

合作对象:

本行质押式回购中逆回购业务交易对手采取名单制管理,正回购方须为获准参与票交所系统的法人机构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和非法人产品等。

业务特色:

票据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限灵活,能调剂金融机构资金余缺,减少资金的无效闲置,提高资产流动性的同时兼顾资产收益性。目前我行票据质押式回购业务完全实现线上化、电子化办理,操作便捷,资金划汇迅速高效,符合金融机构迅捷融资的需求。我行近三年的年平均交易量及资产规模稳居市场前列,在票据市场上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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