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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资金用途管控的公告

2025-10-31


尊敬的信用卡客户:

为了保障您的信用卡资金安全,营造合法合规的信用卡使用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行特对信用卡资金(包含信用卡消费资金、预借现金资金、各类分期资金等)进一步明确资金用途如下:

一、信用卡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产品、非消费型保险、虚拟币、投资性贵金属及其他权益性投资等。

二、信用卡不得用于房地产领域,如购买房产、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车位、缴纳房地产税费等。

三、信用卡不得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如购买原材料、结算货款、缴纳经营性税款等。

四、信用卡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如偿还信用卡、贷款等。

五、严禁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或虚假交易使用信用卡套取现金。

六、信用卡不得用于其他限制或禁止领域。

如您使用我行信用卡在非消费领域进行交易或套取现金,可能会导致交易失败,我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醒、限制交易、降额、停卡、终止分期等相关措施。为保障您能够正常使用我行信用卡,请您规范用卡、合理消费,妥善保管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的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发票、收据、购买凭证等,以便配合我行进行核实。

特此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敬请致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40088-9558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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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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