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8
尊敬的信用卡客户: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优质服务和用卡体验,我中心自2024年9月26日起将对分期业务利息占用额度规则进行调整,由“分期的本金和分期利息仍占用信用额度”变更为“分期的本金和已摊销的分期利息仍占用信用额度”,该变更针对我中心所有分期业务,并同步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协议》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交易分期业务协议》中分期占用额度的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新版文本自2024年9月26日起生效,各办理渠道以功能上线时间为准。
如您对上述业务有疑问,您可拨打我中心客服电话(400-88-95580)咨询或投诉。
感谢您对邮储银行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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