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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行信用卡分期业务优惠政策的公告

2018-07-27

尊敬的客户:

我行拟从2018年8月1日起,针对部分信用卡客户实施分期手续费优惠政策,具体以银行通知为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业务编码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优惠政策

S0201005

分期付款

通过电子渠道、商户,为客户提供将资金透支交易转换为分期付款方式偿还的服务。

交易分期:在分期期数内按月收取,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6%。如撤销收取20元撤销手续费。

部分客户可根据资质享受手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以客户申请时银行告知为准,优惠期限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1日。

账单分期:在分期期数内按月收取,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6%。如撤销收取20元撤销手续费。

现金分期:在分期期数内按月收取,3期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9%;6期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75%;12期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75%;18期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75%;24期每月收取分期交易总金额的0.75%。

商户分期:根据开办分期业务的商户适用的手续费率标准为准(详见邮储银行网站信用卡频道,或咨询信用卡客服)。商户分期不收取撤销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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