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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金融IC信用卡补换卡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2015-04-30

尊敬的客户:

为了向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我行自2015年4月30日起,调整金融IC信用卡补换卡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因客户自身原因,如损坏等造成的换卡、补卡情况,基本功能金融IC信用卡(包括金卡、普卡)补换卡费收取不高于10元/张;

2.客户主动要求将磁条卡更换为IC卡情况,基本功能金融IC信用卡(包括金卡、普卡)补换卡费收取不高于10元/张。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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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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