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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关于风险管理业务中个人信息处理者(接收方)信息的公示

2024-04-26

尊敬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客户:

因信用卡风险管理业务中涉及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提供至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现将相关个人信息处理者(接收方)名称及联系方式告知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电话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10086

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10000

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0010


公示的机构名单如有变动,请以我中心最新公告为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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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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