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关于邮储 > 公 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变更公司结算业务相关票据凭证的公告

2024-03-14

尊敬的客户:

我行因启用新版品牌标识,将变更公司结算业务相关票据凭证所刊银行标识,变更申请已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现将下一步票据凭证更新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4月1日(含)起,我行将更新支票、银行本票所刊行徽式样和行名字体。

二、自2024年4月1日(含)起,我行将向客户出售新版支票,受理签发新版银行本票,不再使用旧版凭证。对出票日期在2024年3月31日(含)前的旧版支票、银行本票,仍可使用在我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三、2024年4月1日起,如您仍持有未使用的旧版凭证,请前往原凭证出售网点进行更换,我行将为您免费更换相同数量的新版凭证。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营业网点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0。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手机银行下载

手机银行APP下载

微信公众号

邮储银行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确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