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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信用卡业务服务价格的公告

2024-03-15

尊敬的客户:

为积极做好信用卡分期业务服务,合理化分期业务价格,我行决定取消账单分期、交易分期撤销手续费并调整信用卡分期业务的部分收费标准,调整后的资费标准具体如下: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适用对象

收费标准

优惠政策

备注

分期付款

为客户提供分期付款业务、分期提前还款等。

所有信用卡客户

1.按照分期付款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分期利息,收取方式包括分期收取和一次性收取,每期分期利率0%-1.5%(每月为1期)。

2.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剩余未摊本金的3%或按照协议约定收取。

具体优惠以办理时银行评定为准,客户可通过我行官网等渠道查询。

1.分期业务折算年化利率最高为18.25%(以上比率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按单利计算的年化内含报酬率。因选择办理的分期产品与账单日间隔、每月实际天数、提前还款、合作商户等不同情况而有差异)。

2.分期相关利息可向个人客户或商户收取。

3.提前还款违约金具体收取标准遵循实际签署协议。

注:本次调整的服务价格信息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公示三个月,自2024年6月16日起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敬请致电我行信用卡客服电话400-88-95580。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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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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