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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原对公结算和对公账户部分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公告

2017-07-28

 尊敬的客户:

为提供更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积极践行普惠金融理念,切实为客户减费让利,我行对部分对公结算和对公账户服务项目延续原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一是继续实行对以下19项服务项目“经客户申请,若为符合我行重点营销客户标准的客户,可给予减免优惠”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有效期为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业务编码

服务项目

Z0000002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Z0000005

支票手续费

S0104001

行内柜台转账汇款

S0104003

委托收款/托收承付

S0104004

信汇

S0104005

查询查复

S0104006

退汇

S0104008

现金服务

S0104009

其他结算凭证工本费

S0104012

企业网银转账汇款

S0104013

对公网银UKey工本费

S0104014

对公网银账户服务

S0104015

对公网银数字证书服务

S0105001

开户

S0105003

印鉴服务

S0105004

存单挂失

S0105005

客户账务查询

S0105006

对账单回单服务

S0105007

证明服务

二是对对公账户项下的不动户管理费和现金管理项下的账户余额管理费等两项收费自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继续实行免收政策。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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