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关于邮储 > 公 告

关于实施《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7-06-28

尊敬的客户: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更好地协助您履行相关义务,我行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开以及存量金融账户开展尽职调查,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

1、存款账户,包括个人及对公存款账户等;

2、银行卡账户,包括借记卡账户、贷记卡账户等;

3、理财账户及其他《管理办法》要求尽职调查的账户。

二、请您在填写开户申请表的同时,填写并签署相应的税收居民身份文件,配合我行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规定信息,并在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我行。如您不配合,我行会将您的账户视为非居民账户进行管理,或无法为您开立账户。

三、我行在进行上述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办法》规定为准,客户可登录国税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了解更多内容。我行将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欢迎您及时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0,也可向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手机银行下载

手机银行APP下载

微信公众号

邮储银行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确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