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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电子银行服务协议(2021年第2次修订版)》的公告

2021-12-31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适应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加强业务管理,我行将于2022年1月12日起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电子银行服务协议(2021年第2次修订版)》(以下简称《协议》),现予以公告。若您对新版《协议》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我行咨询协商或终止相关服务。公告期满,若您未提出异议且继续使用相关服务的,视为同意并接受新版内容。

您在办理电子银行业务过程中,如对《协议》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我行营业网点、95580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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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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