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个人服务 > 服务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扫码办业务服务协议(2026年修订版)

2026-04-15

PSBC〔2026〕ZH03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扫码办业务服务协议(2026年修订版)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如您对本协议条款及业务办理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通过营业网点、邮储银行APP、官方网站在线客服或拨打邮储银行客服与投诉热线95580等方式进行咨询投诉。

甲方:申请人

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第一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扫码办”业务(以下简称“扫码办”)是指基于乙方手机银行客户端(邮储银行APP,以下简称“手机银行”)向个人邮储银行卡、存折账户持有人提供在营业网点柜面渠道扫码办理取款、存款、查询等业务服务。

甲方知悉并同意:扫码办仅限已在手机银行上绑定银行卡、存折账户的客户开通使用,甲方确认手机银行绑定的银行卡、存折账户是甲方本人所有,扫码办业务操作由甲方本人发起。

第二条 “扫码办”是在取款、存款、查询等业务场景下使用账户二维码替代邮储银行卡、存折账户实物,不改变原有账户密码,业务办理所需的身份核验、密码验证等流程不变,存取款业务限制等业务规则不变。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相关业务规则和权利义务关系均按照甲方与乙方已经签署的文件执行。

第三条 甲方知悉并同意:甲方可通过乙方柜面渠道或拨打乙方客服与投诉热线95580了解与本业务有关的交易规则,如交易额度和次数等。扫码办业务开通后,乙方可根据客观情况和风险控制对交易规则进行适时调整。

第四条 甲方知悉并同意:通过手机银行申请的效力等同于书面申请的效力,确认所填写或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并同意乙方将上述资料、信息用于反洗钱、反电诈风险管理等用途,且已了解与本业务有关的所有规则、流程和注意事项,愿意承担相应风险。

第五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本人银行卡、存折账户信息及与之相关的证件信息、支付密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开通扫码办业务的移动设备等。通过甲方移动设备发起的服务视为甲方本人行为。因甲方身份信息或银行卡、存折账户信息泄露、遗失,移动设备遗失、被盗等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应由乙方承担损失的情况除外。

第六条 甲方不得利用扫码办业务进行虚假交易、洗钱、电信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相关调查。如甲方拒绝配合乙方进行相关调查或乙方认为甲方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虚假交易;2)套现;3)洗钱;4)欺诈;5)违反诚信原则;6)违反本协议约定;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多种或全部措施:1)限制甲方扫码办交易;2)暂停向甲方提供扫码办服务;3)终止向甲方提供扫码办服务;4)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台湾、香港、澳门)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纠纷向乙方具体业务经办分行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履行。对于争议标的额(本业务的交易金额)在受理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二倍以下的,双方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审终审。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及其他非乙方控制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乙方应协助甲方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但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签署方式为甲方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有效期至甲方依本协议在乙方本次业务办理结束之日,如后续再次使用相关功能服务时,需对当次服务再行签署服务协议。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法律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通知送达条款适用于本协议项下的或者与本协议相关的通知、函件、协议、文书等送达,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后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以及调解、诉讼、仲裁、执行及其他程序中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下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手机、微信等电子送达。电子送达与线下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送达地址以在乙方系统留存的信息或本协议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1)专人或邮寄送达:被通知方于送达回执或签收单签字之日。(2)电子送达:通知进入被通知方指定接收电子信息的系统之日。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以其中最快达到对方者为准。甲方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出现停机、故障、弃用、删除等情况的,应及时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通过书面/电子银行/客服电话等方式告知乙方。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的,以原约定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修改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并告知乙方后,以新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告知对方、被通知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则:专人送达的,送达人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送达信息到达电子送达地址所在系统时,即为完成有效送达。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生效后施行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与本协议内容冲突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规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应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绿卡(借记卡)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存款账户管理协议》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相关规定执行,甲方可通过乙方官方网站(https://www.psbc.com/cn/)了解相关内容。本协议的全文内容,您可在办理“扫码办”业务时通过手机银行App(路径:“扫一扫”扫描柜外清二维码-进入选择账户页面-点击扫码办业务服务协议)进行查阅或下载,也可通过我行官方网站(https://www.psbc.com/cn/,路径:个人服务-服务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扫码办业务服务协议)获取。

甲方声明:贵行已依法向本人提示了上述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本人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愿意遵守约定的全部内容。


手机银行下载

手机银行APP下载

微信公众号

邮储银行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

根据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个人。您是否确认本人符合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确认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