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要求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统一部署安排,浙江省将于2020年10月10日起正式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起点金额和特定行业管理
大额现金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柜面或大额高速自助存取款设备上发生的、管理起点金额(含)之上的、有现金实物交接的单笔现金存取业务。
浙江省单位账户管理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个人账户管理起点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另外,对批发零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建筑业等4个行业大额取现将实行限额管理,单日累计限额标准分别是人民币60万元、6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
二、取现预约
(一)预约要求。根据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要求,从2020年10月10日起,到我行网点办理单笔起点金额以上的现金提取业务,请至少提前1天进行预约,并提供相关预约信息。未提前预约的,我行有权不予办理取款业务。
(二)预约渠道。可通过柜面、电话、线上等方式进行大额取现预约。预约时请提供以下内容:预约主体名称(姓名)、账户名称、预约取款日期、网点、金额、取款用途、联系电话等。
(三)预约通知。办理大额现金取款预约后,请保持预留手机畅通,我行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并确认大额现金取款预约信息。
(四)预约取现。您需在预约日期按预约金额来我行网点办理大额取现业务。若您不再需要提取现金,可联系我行网点取消大额现金取现预约。若一个月内累计3次以上有效预约但未提取现金的,下一次预约时您需提供取款真实性说明材料,用来证明您的预约为真实需求,便于我行提前为您准备现金。
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开始后,不影响我行之前执行的大额取现预约。
三、存取现登记
根据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安排,您在我行办理起点金额以上的大额现金存取业务时,业务办理过程中须按我行工作人员提示填写《大额现金业务登记表》,提供真实的存款来源或取款用途,若您未按要求录入存款来源或取款用途,会导致相应业务办理不成功。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分行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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