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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防范冒用监管名义实施“清退回款”诈骗

2022-11-29


【案例介绍】云南某市网警巡查执法公布的一起案例显示,2022年4月,姜先生收到手机消息,对方称自己之前投资的“某贷”正在进行最后的回兑,姜先生误以为自己之前投资失败的钱可以退回,便在对方的诱骗下加群。在群内自称为银保监局工作人员以及指导老师等不法分子的步步引导下,姜先生按照对方要求,缴纳“激活金”等各种资金,被骗20余万元。

【案例分析】上述案例中,姜先生在“某贷”的投资信息被不法分子知晓,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病急乱投医”的心理,以网络投资清退回款名义行骗,冒充银保监局工作人员,假借监管权威要求转账、汇款、交费等行为。消费者应保持高度警惕,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消息的真实性,不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一旦发现被骗,要注意收集相关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监管提示】云南银保监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一是云南银保监局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任何“官方回款”“清退回款”等渠道。云南银保监局不会向消费者收取任何名目费用。若有以“云南银保监局”等名义,或自称某银保监局的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假借监管权威要求转账、汇款、交费等行为,消费者要保持高度警惕,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向云南银保监局反映。中国银保监会及各银保监局联系电话可通过官网www.cbirc.gov.cn查询,相关情况也可通过拨打12378热线反映。二是不法分子常常以“官方回款”“清退回款”名义欺骗群众,编造“成功案例”,利用消费者急于回款、挽回损失等心理,以达到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消费者要谨防“回款”类诈骗侵害。云南银保监局多次发布有关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警惕被不法分子套取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身份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小心不明身份人员提出的转账、收费、充值要求,防范连环诈骗套路;对不明来源的“小道消息”“内部消息”以及网站信息、微信群信息等网络平台传播的非官方发布信息,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误入骗局,受到“回款”类等各种诈骗手段的侵害。类似的诈骗手法有针对P2P网贷机构出借人的“回款”诈骗、“官方回款”诈骗以及“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解债上岸”“代理退保”“白条代偿”“银行直存”等,均是利用消费者急于解困、急于挽回损失等心理特点,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财产安全,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投资、理性借贷观念,通过依法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的机构获取金融服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报案或反映。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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