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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万火烧残币 兑回了43250元 邮储银行集美区支行营业部耐心清点3小时,尽可能为客户挽回损失

2021-07-27

近日,市民吴女士提着一叠用纸张包裹的人民币走进邮储银行厦门集美区支行营业部,询问能否兑换被火烧过的残币。原来,她经营一家食品批发店,因存放货物的仓库不慎失火,烧毁了仓库和大量财物,当天留存在仓库的周转资金也被烧得半黑半糊了。

当班的营业主管林妙冬小心翼翼地接过烧焦的残币,因为失火后用水扑救,纸币湿漉漉的黏在一起,清点难度很大。银行工作人员引导吴女士到兑换窗口,集美区支行营业部与厦门分行运营管理部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工作人员接力对残币进行手工抢救。

经历了水火两重天的这些纸币又脆又黏,工作人员剥离残损币时十分小心,逐张摊开,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对每张纸币真伪进行鉴别、清点、复核,再用残损币专用袋封装。经过三小时的细致处理,本着应兑尽兑的原则,4.7万元纸币最终成功兑换回43250元,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吴女士的损失。
“太谢谢你们了!本来以为这笔钱就这么没了,没想到还能换回。”吴女士激动地领回兑换好的人民币,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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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准

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因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原因,造成外观、质地、防伪特征受损,纸张碳化、变形、图案不清晰,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相关规定,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1.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以(含)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2.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3.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转自《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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