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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分行持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机制

2021-07-23

黑龙江省分行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和总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各项要求,严守风险底线,着力管控重点领域风险,全行风险情况总体平稳,截至2021年6月末,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0.35亿元;不良率1.11%,较年初下降0.15个百分点,不良贷款量率双降。

一是夯实全面风险管理基础。在总行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黑龙江省分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机构风险评价办法;围绕全行发展和风险偏好制定年度风险政策与限额方案。二是完善风险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2021年上半年共计召开风管会8次,会议议题28项,形成会议决议25项,形成督办事项14项。风管会议事能力和督办效果不断提升,研判解决全行重点风险问题,强化全面风险管理统筹协调。三是加强资产质量管控目标和风险限额过程管理。严守资产质量红线,对总行下达的管控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对标同业先进水平,科学设立全省及下级机构管控目标,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加强细分产品、下辖机构风险跟踪,抓好风险隐患突出产品/机构,触发预警标准的及时组织排查与报告工作。四是完善风险报告机制。以风险联络员为信息交流纽带,及时、全面了解各业务、各机构风险状况,识别、监测各类风险点,掌握风险信息动态,确保风险信息在上下层级、各部门之间有效传递,推动全省风险信息的汇总和报告,完善风险报告机制,组织开展重点风险问题研究。五是加强机构风险评估及结果应用。结合实际开展专业风险管理情况评估,优化对业务部门和专业风险管理部门的评价考核机制,并将结果应用于日常授信管理及风险管理体系当中。六是建立信用风险快报机制。逐步丰富信息种类和信息渠道,搭建起信用风险信息即时报送渠道,加强部门间和基层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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