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9-19
尊敬的客户:
为践行普惠金融政策,提升客户体验,我行将删除贵金属业务异地提金、代理贵金属法人新开户服务收费,并对部分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调整,现将发生调整的服务项目公示如下:
4.4代理贵金属业务
业务编码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适用对象 | 收费标准 | 优惠政策 | 备注 |
S0401012 | 代理贵金属个人新开户 | 为客户提供上海黄金交易所首次开户的服务 | 首次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开户的个人客户 | 个人新开户:60元/户,按上海黄金交易所相关要求执行。 |
4.5实物贵金属业务
业务编码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适用对象 | 收费标准 | 优惠政策 | 备注 |
S0401015 | 代保管服务 | 为客户提供将已购实物产品暂存放我行的服务。 | 个人客户 | 1.免收天数:总行根据产品实际情况确定,基准天数为20日; | 2019年9月20日-2020年9月20日,对代保管费执行免收优惠政策。 | |
S0401016 | 预提违约 | 为客户提供发起预约提取但未如约提取的额外调运的服务。 | 个人客户 | 0.1-0.5元/克(客户如约提取则不收取)。 | 2019年9月20日-2020年9月20日,对预提违约执行免收优惠政策。 |
4.6黄金定投业务
业务编码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适用对象 | 收费标准 | 优惠政策 | 备注 |
S0401020 | 账户管理 | 为客户提供的黄金定投库存保管的服务。 | 个人客户 | 0.9-1.2元/千克/天。 | 2019年9月20日-2020年9月20日,对账户管理执行免收优惠政策。 |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