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16
尊敬的客户您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自2019年12月19日起,我行原黄金定投业务将变更为黄金积存业务,现将黄金积存业务规则告知如下:
1. 黄金积存计划起点由每周期100元提高至每周期400元,递增金额为10元的整数倍,积存周期为按周、双周、月,扣款方式不变。
2. 主动积存起点为1000元,递增金额为100元的整数倍,交易时间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日的09:30-15:00。
3. 库存卖出的交易时间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日的09:30-15:00,卖出可用库存的资金实时到账。
4. 产品兑换支持兑换我行邮储金系列产品,交易时间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日的09:30-15:00。
如您已持有每周期400元以上的黄金定投计划,2019年12月25日起将自动变更为黄金积存计划。如您持有的黄金定投计划每周期金额不足400元,请您于2019年12月25日前通过我行网点柜面、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调整金额。如您不同意变更为黄金积存业务或逾期未将每周期积存起点提高至400元,我行将终止您的定投计划。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详询9558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