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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3季度关联交易情况

2024-10-29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新规)相关要求,现将本行2024年第3季度关联交易信息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类型和金额

期间

交易类型

交易金额(万元)

2024年第3季度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授信类

10,002,058.63

资产转移类

533,840.54

服务类

3,218,547.31

存款和其他类

8,323,035.79

注:表中数据未经审计,表中数据包含统一交易协议项下金额。

二、相应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根据新规规定,2024年第3季度末,我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保证金存款、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下同)占资本净额的比例最高为3.14%,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最高为3.16%,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最高为8.20%,均符合相应监管比例要求。

三、统一交易协议执行情况

2024年9月30日,我行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签署《代理营业机构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2024年版)》(以下简称2024《补充协议》),将本行与邮政集团于2016年签署的《代理营业机构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按照统一交易协议管理,2024《补充协议》于2024年10月2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调整后的储蓄代理费分档费率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详见我行《与关联方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公告》相关内容)。根据2024《补充协议》,邮银双方同意对2024年7月1日至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期间的储蓄代理费按照调整后的分档费率进行结算,2024年第3季度该协议项下我行与邮政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93.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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