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26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邮储标准金卡IC卡客户
(三)活动内容
201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消费满8888,11月1日00:00起可到权益平台领取300元天猫券。限量3000个,先抢先得;
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期间消费满8888,12月1日00:00起可到权益平台领取300元天猫券。限量3000个,先抢先得。
(四)活动细则
1.本次活动对象仅限标准金卡IC卡主、附卡持卡人。统计消费时,附属卡交易单独累积,不计入主卡。
2.消费以邮储系统入账时间为准,为保证您的消费完全累积,准备在11月1日抢兑礼品的客户,请在10月30日19:30之前完成消费累积8888元;准备在12月1日抢兑礼品的客户,以及11月29日19:30之前完成消费累积8888元。
3.201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消费达标可领取1次,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期间消费达标可领取1次,最多2次。礼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持卡人在满足交易条件次月1日起可登录“邮储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点击“鼎·生活”—“我的权益”,输入必要信息进行登录后查询所获权益,点击“使用”领取礼品,领取的礼品将以串码形式发送到持卡人在邮储银行的预留手机上。礼品使用期限一般为发出后6个月内,具体以领取页面标示时间为准。请尽快兑换使用,超期兑换导致的券码失效不再补发。
4.消费累计仅针对成功支付的交易。统计周期内发生退货、部分退货、冲正、争议、虚假或撤销等类型交易的,此类交易金额不计算在本次活动内。(部分退货:例如单笔消费500元,退货100元,此笔500元交易不计入成功支付交易)。
5.代金券领奖周期为消费达标后30个自然日内,过期则视为客户自动放弃所获奖励。持卡人如对活动有疑义,请于活动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致电邮储客服40088-95580,过期将不再受理。
6.礼品一经领取,除质量原因外,不可退换。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礼品不可折现。如遇商品或服务问题,可致电400-081-7007咨询,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就有关商品或服务引起的有关事宜或损害承担责任。
7.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留随时暂停、终止、变更本活动的权利并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告后生效。
8.有关本次活动其它未尽事宜同时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修订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金卡及普卡领用合约》及其它相关文件约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